东方天弓3号资产管理计划2015年第二次收益分配报告
根据《东方天弓3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本资产管理人决定对本计划资产委托人进行收益分配。
现将收益分配有关事宜报告如下:
1、收益分配对象:权益登记日在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计划全体份额持有人。
2、收益分配时间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5年3月10日
权益登记日为:2015年3月11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3月11日
红利发放日:2015年3月13日
2015年3月13日起本计划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份额分红到账情况。(具体到账时间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3、收益分配方案:本次收益分配每10份份额分配1.00元。
4、本次分红方式为份额分红,资产委托人的份额红利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计划资产。
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本计划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6、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手续费。
7、咨询方式
本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
本公司客服电话:010-66295977
特此报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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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天弓3号资产管理计划2015年第一次收益分配报告
根据《东方天弓3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本资产管理人决定对本计划资产委托人进行收益分配。
现将收益分配有关事宜报告如下:
1、收益分配对象:权益登记日在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计划全体份额持有人。
2、收益分配时间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5年2月17日
权益登记日为:2015年2月26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2月26日
红利发放日:2015年2月27日
2015年3月2日起本计划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份额分红到账情况。(具体到账时间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3、收益分配方案:本次收益分配每10份份额分配0.58元。
4、本次分红方式为份额分红,资产委托人的份额红利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计划资产。
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本计划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6、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手续费。
7、咨询方式
本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
本公司客服电话:010-66295977
特此报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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