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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谷公告

天弓3号--产品公告
日期:2015-03-10 点击数:47

东方天弓3号资产管理计划2015年第二次收益分配报告

 

根据《东方天弓3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本资产管理人决定对本计划资产委托人进行收益分配。

现将收益分配有关事宜报告如下:

1、收益分配对象:权益登记日在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计划全体份额持有人。

2、收益分配时间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5310

权益登记日为:2015311

除权除息日为:2015311

红利发放日:2015313

2015313日起本计划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份额分红到账情况。(具体到账时间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3、收益分配方案:本次收益分配每10份份额分配1.00元。

4、本次分红方式为份额分红,资产委托人的份额红利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计划资产。

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本计划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6、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手续费。

7、咨询方式

本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

本公司客服电话:010-66295977

 

特此报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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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天弓3号资产管理计划2015年第一次收益分配报告

 

根据《东方天弓3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本资产管理人决定对本计划资产委托人进行收益分配。

现将收益分配有关事宜报告如下:

1、收益分配对象:权益登记日在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计划全体份额持有人。

2、收益分配时间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5217

权益登记日为:2015226

除权除息日为:2015226

红利发放日:2015227

201532日起本计划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份额分红到账情况。(具体到账时间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3、收益分配方案:本次收益分配每10份份额分配0.58元。

4、本次分红方式为份额分红,资产委托人的份额红利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计划资产。

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本计划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6、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手续费。

7、咨询方式

本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

本公司客服电话:010-66295977

 

特此报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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