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参与特定对象确定程序
填写问卷调查,对自己的风险识别、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并且书面承诺已经达到合格投资的要求。
第二步:在理财经理的帮助下选择产品
尽可能详细、清晰地了解产品的相关信息和自己的权利义务。比如,产品投资范围、策略、风险情况,需要交纳的费用、费率,以及自己拥有的申购、赎回、转让等权利。
第三步:签署风险揭示书
清楚知晓投资风险。填写《私募投资者风险问卷调查》,确定客户的风险承受类型。阅读并签署《基金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包含私募产品的特殊风险、一般风险以及投资者权益等内容,投资者需要逐条签字确认合同条款。最后由投资者、经办人、募集机构三方签字盖章。
第四步:提供资产证明或是收入证明文件,合格投资者确认
提供资产证明或是收入证明文件,证明自己确实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并且需要书面承诺是自己购买产品,且不会对产品进行非法拆分或转让。(备注:合格投资者标准,除了需要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之外,还需要近三年年均收入≥50万或是金融资产≥300万,投资单只产品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第五步:签约、打款
再次确认合作信息的真实性,确保知悉产品风险,确保是合格投资者,在《基金合同》最终确认签字、打款。
第六步:投资冷静期
拥有从签订合同、打完款项之后开始计算的,不低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冷静期内,募集机构不能主动联系投资者,投资者有权解除基金合同。
第七步:回访确认
这就是一个再确认的过程,核对的都是比较核心的信息。如果投资者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解除合同、退款。这是在冷静期结束后,由非销售人员来执行的一项工作,目的是为了确认合作信息的真实性,最大限度保证投资者权益。
要求:回访人员为本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推介业务以外的人员,通过录音、信函方式进行
回访确认:
(1)确认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或机构;
(2)确认投资者是否为自己购买了该基金产品以及投资者是否按照要求亲笔签名或盖章;
(3)确认投资者是否已经阅读并理解基金合同和风险揭示的内容;
(4)确认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及风险承担能力是否与所投资的私募基金产品相匹配;
(5)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投资者的重要权利、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
(6)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未来可能承担投资损失;
(7)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投资冷静期的起算时间、期间以及享有的权利;
(8)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纠纷解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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